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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大锅饭”与人才培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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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17 小时前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  “大锅饭”与人才培养
  有些人一提到“大锅饭”,往往就会想到绝对平均主义,就会想到干好干坏一个样。可若是设身处地到某个特定环境,也许在观念上就会有很大的转变。现在不少公司经常招聘业务员,只要满足基本条件,就可以到公司上班,可以算得上英雄不问出身。问题是公司大多有试用期,对于大多刚从学校毕业的学生来说,试用期也不是那么轻轻松松就可以通过的。公司的业务员大多是向客户推销各种产品、服务和课程,对于那些初来乍到的学生,有几个人做过这方面的工作。试用期一般也就三五个月的时间,出不了业绩,也就难以有立足之地了。若再到一家公司,又要重新适应环境,能不能干出业绩,依然是个未知数。虽然大多公司为了打造自己的团队,也会有意识的培养员工。不过公司的主要目标毕竟是追求经济利益,没有过多的义务培养员工,尤其是培养那些刚走上社会的学生。这时候,若是有一个公司向员工们表示,只要踏踏实实干,即便暂时出不了业绩,公司也不会辞退员工。相信很多员工会心存感激,在没有业绩的时候,对工资也不敢有过高的奢望。其实,对于大多数工作来说,除非有特殊情况,一般工作一年半载,大多人都能胜任工作。经过试用期的激烈的竞争,有很大部分人被淘汰掉了,留下的自然相对优秀的一些。工作几年以后,他们之中的不少人收入虽说可观,但他们在工作竞争时所承受的心理压力,又有几人能知?
  而以国家工作人员为代表的吃“大锅饭”的那些人,参加工作以后,却是另外一番情景。他们至少不会直接面临失业的危险,工作上的压力一般也不会太大。虽然也有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,如收入相对偏低,发展前景也不大好。可从个人成长环境来说,应该说是利大于弊。在公司凡事都讲求经济效率,两个人能干的工作,一般不会用三个人,工作相对比较紧张。而在国家机关的各个部门,理论上也是按编制配备员工,力求满足工作实际需要。可就工作强度来说,国家机关的大部分部门的员工,和公司里的那些员工根本无法相提并论。可是有一些年轻人,到国家机关上班后,不知道好好珍惜,该学的不学,更有甚者,简直成了国家机关的寄生虫。他们没有任何的一技之长,只能依靠单位养着,到社会上什么也干不了。不少人看似活的憋屈,要钱没钱,要权没权,日子过得紧紧巴巴。可若是知道他们每天在单位干的那些事情,给他们发工资就已经够照顾的了。和社会上很多人相比,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确实让人心里很不平衡,可这只是事情的一面。人要活得有骨气,是要有条件的。有本事的人,自己做老板,炒别人的鱿鱼;有志气的人,即使做员工,得不到足够的尊重,也可以主动辞职。只有那些既无过硬本领,又无足够勇气的人,既没条件炒掉别人,又不敢辞退自己,本来就是社会的负担。除了国家机关,又有几个地方容得下他们呢?
  其实这种“大锅饭”制度,对于刚开始参加工作的人还是比较有利的,可是逐渐适应工作以后,这种制度就显得有些僵化了。僵化的最主要的原因是“大锅饭”制度所造就的特权,也就是说进了国家机关,一辈子就有了“铁饭碗”。不要说以前物质生活贫乏的时候,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能保证较好的生活水平。就是在当下,若是在国家机关工作,办起事来也是相当的方便,也就是老百姓所说的“朝中有人事好办”。另外一个原因,是“大锅饭”制度形成的退休保障机制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若是被辞退,退休后就没人给他一文钱了。这个特权没有人舍得丢,享受这些特权的那些领导更不会打破这种制度。对于军队那些团级以上的干部,在部队一待就是半辈子,由于长时间脱离社会环境,到地方也难以有合适的工作。而军队又不养老,他们转业到国家机关后,在工作上对他们不应该有太高的要求,让他们退休后有一个生活保障也是应该的。对于国家机关的大部分工作人员,辛苦了几十年,退休后保障其生活,也都说得过去。不过有些人进入国家机关途径,可以说是五花八门,无所不用其极。问题是有的人在工作上一塌糊涂,业务上一窍不通,成事不足,败事有余,让他们呆在国家机关已经够照顾面子了。他们退休后也领钱,就不得不让人怀疑这个世界究竟有没有公理了。
  人才的培养,总是需要一个相对漫长的过程,可以称得上“十年树人”。国家机关实行的“大锅饭”保障机制,有一定的科学道理,在某种程度上符合人才的成长规律。稳定的工作能让人安心地把精力投入到工作上,这与公司只注重短期效应有很大的差别。国家机关对人的培养是全方位、多层次的,既引导人发现问题、解决问题,又注重提高人的内在修养和精神境界。可是随着社会形势的迅猛发展,这种“大锅饭”保障机制面临的问题越来越多。前些年能到国家机关上班的,可谓不拘一格、形形色色。有的做过教师,有的来自部队,更多的是某些领导干部的“亲友团”。也不管上没上几天学,会不会念经,反正都来了。对于一些业务性不太强的工作岗位,经过短期的培训,或者同事的传帮带,自己再用心一些,有时也能胜任。可有的工作就不是谁都能干的,比如法院、检察院这些司法机关。若是根本没有学过法律的人,进入法院、检察院以后,或参加几次培训,或跟着同事办两年案子,就可以独立办案,那样的人在法院、检察院简直是微乎其微、少之又少。事实上,愈是不懂法律的人,往往愈是不学法律,也根本学不会法律。这样的人,不要说在法院、检察院三五年,就是三十年、五十年,该培养不出来,照样培养不出来。有些国家机关也有各种各样的培训,只是大多没有实质性效果。这里面虽有多方面的原因,其中用人导向起着很大的作用。
  在用人方面,最主要的问题不是干好干坏一个样,最主要的问题是一个人若是进了县级国家机关,几乎注定要在这个机关呆一辈子。即便干得再好,干到退休往往也只是一个普通工作人员。可是同样的一个人若是到了省级国家机关,且不说待遇方面,即便工作平平,大小也可以混个职务。这里面公平不公平且不说,无形之中就引导人们进入级别高的国家机关。这样一来,自然就业就难了,因为没有人愿到乡镇去。条件艰苦一些,还可以接受。发展空间受限,岂不让人心灰意冷。按说县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优秀者,可以到市级国家机关任职锻炼。市级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也应该到县、乡级国家机关,除了在基层锻炼,更主要的是了解基层的情况,带动基层的工作发展。现在这种情况寥若晨星,究其主要原因,无非工资标准不一样,操作起来不方便,市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不愿意到县、乡工作。别说正常工作调动,前两年即使市级国家机关招人,也不会考虑从县级国家机关去招。“大锅饭”制度之所以是低水平保障,其本质是以形式公平掩盖实质不公平。国家机关不同于企业,各个岗位之间差别很大,又无法直接用经济利益来衡量,形式上平等也是迫于无奈。国家机关有一些能力相对弱的工作人员,只要整个机关能够较好的发挥职能,也就罢了。让人感到可怕的是,不懂法的人在法院上班,而懂法的人却根本没有机会进入法院工作。目前这种情况虽有所遏制,然总体情况依然不容乐观。另外一个致命的问题是终身制,只要进了国家机关,不管以后工作怎样,都是“任凭风浪起,独坐钓鱼船”,雷打不动。即使统一招的公务员,很多也是刚毕业的学生,可塑性很强,但这并不能表明他们就一定适合做某项工作。国家机关工作的绝大部分工作,经过十年八年观察,已经可以充分证明到底适合不适合某些人。在现实中,鉴于各方面的原因,主动从国家机关辞职的人微乎其微。而国家机关不知出于何种目的,对某些人总是恋恋不舍,真让人百思不得其解。古代有一个人特别会养羊,别人请教他是如何养的。他说:“我就是把老弱病残的羊去掉,剩下那些强壮的羊用不着刻意去养,就能养得很好。”国家机关亦是如此,若不淘汰那些平庸之辈,想发展好,真的比登天还难。
  人才往往是有限的,所以要好好发挥人才的作用。人才又是极易流动的,所以要想方设法留住人才。国家机关通过公务员考试,可以吸引社会上大量的有用之才,但是能不能充分发挥好这些人才的作用,就很难说了。唐代的韩愈在《马说》中提到,千里马之所以不同于普通马,跑的快只是一个方面。另一个重要条件是养马的人要懂得马性,知道该如何喂养。同样,人才在生活上也需要一定的物质条件,也有妻儿需要照顾。有才能的人若得到的报酬和普通人一样,长此以往,无疑是对人才莫大的亵渎。那样的话,只要有机会,人才终归会转向那些能够体现他们价值的地方。有不少人迫于生计或者生活得好好,把希望寄托在涨工资上。可从理性的角度分析,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若调整工资,也应是普遍上调,而这对解决分配问题没有太大的实质意义。国家机关真正应该做的是,对那些能够胜任工作的人,给予应有的报酬。而对那些不能胜任工作的人,年龄稍大的,可以出于人道主义,多给一些报酬。其余普通工作人员,按标准发放即可。调整工资分配是一个方面,对于那些真正的人才,更要给他们提供一个良好的发展空间。尤其要做到与社会的横向流动,积极吸收社会上的人才;与上级机关的纵向互动,省、市国家机关和县、乡国家机关之间要有一个良好的交流任职机制。
  对于“大锅饭”体制,不要一味的排斥,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,也有合理的成分。不过,要看到“大锅饭”和“特权主义”造成了用人机制的严重僵化。对于眼下的社会环境,也不要一味的抱怨,其实大部分人都是这个社会环境的受益者。不过,要清楚的看到,社会中许多不合理的事物需要大家努力去改变,包括改变自己。
   
   
   
   
   
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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